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于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18日,对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市科协、科技交流中心、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科学学所、计生所、计算所、激光所、专商所、材料所等9家单位党组织),并于2021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整改情况
市科技工作党委坚持从政治上看巡视工作,充分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市科技工作党委及时召开巡视整改部署动员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两委领导班子会、书记专题会、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巡视整改推进会等。通过系列会议,统一思想、强化部署、明确分工、细化举措。2月8日,市科技工作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两委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要领导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从政治站位、制度落实、工作作风、班子建设等方面深挖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强调科技两委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最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答好巡视整改的“答卷”,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科学统筹、压实责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紧前推进
市科技工作党委坚持加强工作统筹,把巡视整改与年度工作起好步、“十四五”规划开好局相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统筹起来抓,努力提高巡视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委第一时间研究制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及联络协调小组。党政一把手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负首责。工作专班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制订巡视整改“施工图”,统筹抓好科技两委及合并巡视9家单位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联络协调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联系协调两委机关部门及9家合并巡视单位,保障巡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推进。
(三)带头整改、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市科技工作党委一手抓科技两委自身问题整改,一手抓合并巡视单位问题整改的督导。两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从研究、部署到协调、督办,全程参与、不留死角。2月5日,科技工作党委印发巡视反馈大会上的领导讲话、反馈意见及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职责。2月至4月,先后四次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全面有效落实。在科技系统党政负责干部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等重要会议上,党委主要领导反复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压力再传导。
(四)立行立改、强势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市科技工作党委直面问题,做到聚焦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势推进。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坚决落实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限期完成。同时按照政治巡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真改严改、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4项问题已经整改29项。提出整改措施135条,已经完成108条。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1人。共退出违规钱款10.76万元。已新建制度10项,修订完善10项,拟修订和完善22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指示批示不深不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题设置,做到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传达学习、有落实举措;梳理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论科技创新》等学习资料;制定2021年度市科技工作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二是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实施意见》;将系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检查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督查;印发《市科技工作党委关于规范学习管理 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的通知》,强化指导、检查、监督。三是编制实施《市科技机关党委关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实施办法》,形成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推进《中科院直属机关党委 上海市科技工作党委关于建立中国科学院系统单位党建工作联动共管机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制定2021年联动共管工作计划,并积极向中船、中电科系统推广经验做法。
2.针对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够系统全面,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快研究编制《2021-2035年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上半年完成专家意见征求、与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多轮对接、开展科技战略观察与研究、开展专家论证等相关工作,下半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发布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二是就推动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广泛调研;制订关于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运行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三是加强战略研究,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加强跟踪研判和布局考虑。四是推进《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编制“基础研究特区”推进方案。五是强化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初步形成集成电路领域指南建议;夯实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基础,初步形成人工智能领域指南建议;助力重点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相关领域指南建议。六是配合市发改委起草发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支持五大新城建设,推动沪西五区和G60科创走廊联动发展,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龙头作用和策源功能;制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加快我市技术市场发展, 确保2021年全市技术合同额超过2000亿。
3.针对深化改革不够彻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市科委事业单位编制统筹方案,围绕国家战略,统筹编制资源,做优做强生物医药等板块职能;完成对上科院功能重新定位并扩大规模,组建上海生物技术研究院;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定位。二是结合新一轮任期目标考核,增加转制企业任期考核主责主业占比指标;结合公司制改革,配强领导干部队伍,推进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技两委定期研究转制企业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三是结合市委编办“认真开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推进相关单位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岗位编制,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稳妥推进转型发展。
4.针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将公共卫生、疫苗等重点方向纳入上海市科技“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二是布局建设一批科研基地,推动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挂牌,推进上海市传染病与生物安全应急响应重点实验室、上海市信使核糖核酸应急疫苗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基地的立项建设。三是发布项目指南,在公共卫生及传染病领域征集一批创新项目。将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新药及疫苗以及传染病、急危重症救治纳入本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相关专项指南。四是加强疫苗研发和储备,持续推动相关企业新冠疫苗的临床试验及产业化工作。开展“上海重大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体系与机制研究”,推动《科技攻关应急行动指南》编制,为统筹各类科研力量共同参与应急攻关提供保障。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组织修订《上海市科技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党委会等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二是即知即改,落实党委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部署开展意识形态阵地清查统计,全面掌握科技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基本情况。四是建立科技舆情分析、人员思想动态网上调查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监测机制。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汇同相关单位党委专项研究讨论某研究室原主任权力过于集中,严重影响单位发展等问题,督促在核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按规定对该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并完成专项整改报告。二是严格落实市科技党委巡察工作办法,选用在职专业人员担任巡察组组长,加强巡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全面统筹和规范财务管理,对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开展全面核查。三是整理相关案例资料,编撰警示案例集,发放至两委机关党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科技两委在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中增加廉政教育内容,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遵章守纪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政治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驻委纪检组加强对落实中央巡视、市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全程参与、实时跟踪、及时反馈。配合市纪委监委对科技两委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推动机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将政治责任、政治规矩、政治意识向职能处室和下属单位传递。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推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实手册,把管人与管事、管队伍与管业务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市科委诚信监督部门建立信访衔接机制,协商处置科研不端和腐败行为;认真开展对涉及科技奖励评审相关问题线索的核实工作,查清事实、依规处置。二是修订完善组内信访受理处理、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等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访、问题线索等处置程序。加强与组织人事、信访工作、诚信监督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及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有关问题线索重新开展初步核实,查清事实、依纪依规处理。三是指导基层配齐配强纪检力量。每年组织两次纪检干部培训,选送优秀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市纪委培训。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办案指导,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疑难复杂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探索试行交叉办案机制,提高基层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水平;对2015年至2019年的案件线索开展全面核查,进行重新评估。
3.针对科技项目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修订发布《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年度指南编制指引;组织评审工作相关人员签署《承诺书》;起草专家《倡议书》;实现会议评审全程录音录像,实现远程监督和回溯倒查;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在信息系统增加在研项目节点进展报告功能;建立并实施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的管理与应用,公开验收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健全诚信监督体系,建设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平台。二是根据市审计局提供的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的情况,完成立行立改;在项目指南发布和拟立项环节,用好处室会商机制和业务系统,严把审核关。三是对部分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订单在领用科技创新券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分类处理,对“服务机构或服务订单确有不实信息”的,追回资金;建立完善技术转移相关制度及服务标准,发布《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工作指引(ACE类)》,实施《技术转移竞争情报分析服务规范》《技术转移技术评价规范》两项地方标准,为科技创新券相关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指南。四是梳理相关专项工作业务委托费用,督促某单位相关人员清退从科技党建专项工作及宣传工作委托项目经费中领取的劳务费和咨询费;对符合业务委托的工作内容,开展过程指导和跟踪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情况调研检查,确保委托工作内容的质量和成效。
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联系沟通相关单位,已将科技系统相关会议超标费用及 “慰问”基层工会干部的费用分别退回至财政国库和科技工会账户。二是全面梳理党委各部门对外业务委托项目情况,严格控制业务委托费的支出,确保2021年党委各部门业务委托费下降。三是对某中心结余资金的流向开展清查,经查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规范;开展所属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已完成截止2020年底包括市科委、市科技党委2家行政单位和29家所属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并上缴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对各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科技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增强科技两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开设科技系统党委书记培训班,全面加强科技系统党委班子建设。二是制订《市科技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2021年度市科技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中心组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修订《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工作规则》及市科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界定科技两委各项会议制度的决策边界,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四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16年),提升对民主生活会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的深刻理解;制定《市科技两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表》,对会前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提升2021年度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避免出现查找问题不痛不痒、大同小异等现象。
2.针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存在短板,党管人才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工作,党委主要领导抓“第一资源”;充分发挥市科技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推动本市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发展;修订市科技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规章制度,强化决策、落实功能;每年召开一次市科技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重点人才工作;适时发布《上海市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市科技系统各单位按照规划要求统筹推进人才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引才需求和“断流”情况,完成《上海市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类)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挥各种有效载体作用,拓展引才渠道;发挥用人单位积极性,积极举荐各类人才及其团队。三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某单位个别同志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与党纪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党组负责查处某某同志在其妻妹提任过程中不回避、不报告问题。在核查清楚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对某某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执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和岗位管理权限,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党组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消化挂牌机构的实体化运作模式,并通过调整岗位等方式,安置好实体化运作配备的4名正处职干部。
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破解制度瓶颈勇气不够的问题
一是延长《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的有效期并继续试行实施,为推动相关创新主体放权松绑提供制度依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梳理政策执行存在的瓶颈,提出改进建议。二是针对合作项目,加强需求调研,在评审中增加各方专家。2020年11月相关项目已获立项支持。三是修订完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工作规则》,明确市科委在落实推进科创中心建设过程中,应当发挥主力军作用,并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四是突出高质量考核引导,优化研发投入占比等科技创新指标考核方式,科学动态调整各区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聚焦企业创新,加强市区联动,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引导,形成联动发展合力;结合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明确各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优化市区联动科技创新专项引导方式;优化科技资源信息共享,搭建市区互通科技资源信息接入平台,共建科技资源库;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切实做好高企认定审核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下放工作,稳步推进其他相关行政审批权的下放。
4.针对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科技工作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委会每年研究一次科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对系统单位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科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三是组织举办系统单位党委书记培训班、支部书记示范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百年活动,组织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开展“科创先锋”品牌系列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五是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在科研院所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人制,选取3家市属单位进行试点。研究并指导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落实“四同步”。
(四)关于履行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有的未真改实改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履行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组建科技两委巡视整改工作联络小组,加强与系统单位整改工作专班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各单位整改推进情况。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问题整改方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督促督查合并巡视单位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相关个人批评教育,对薄弱单位开展专题指导,确保各单位一致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
3.针对整改长效机制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事业单位和控股企业在内控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1年起由市科委、上科院按归口委派事务所对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提供管理建议书。四是召开市科委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五是要求各单位明确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人专岗,加大对外投资监管力度。六是督促相关单位在2021年底前解决违规为其他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问题。七是督促相关单位启动司法程序尽快解决大额资金长期拖欠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科技工作党委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主动把整改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创中心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开创市科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慎终如始压实整改责任
善始善终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保持机构不撤、队伍不散,不完成整改任务决不收兵。督促各责任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坚持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整改形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施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各相关单位通报巡视整改进展,营造你追我赶的整改氛围。
(二)完善规章、严明纪律,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把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深化标本兼治,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加以优化完善。强化制度执行,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三)咬定目标、跟踪落实,一以贯之强化整改督导
市科技工作党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按计划完成整改;对共性问题,开展同题共答,形成共识,把共识上升为制度;对一些深层次问题,通过层层剥笋,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监督检查,防止回潮复燃。
(四)深化成果、拓展成效,深入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市科技工作党委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牢记总书记“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殷切期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山、海、铁、火”般的精气神,营造比学赶超的环境氛围。要充分发挥党对科技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于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紧盯科技发展新趋势,打造人才制度优势,塑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攻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昂首步入新时代、奋力创造新业绩,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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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13B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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